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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版本】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剖析

2023-12-11点击量:582

本文摘要:关于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条款相对较多、内容繁杂,且漫衍在差别的税收文件中。

关于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条款相对较多、内容繁杂,且漫衍在差别的税收文件中。为利便大家学习,小编将全面梳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脉络,推出剖析企业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系列文章,希望能到达资助大家掌握政策要点、充实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物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划定的部门免税项目的规模,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工业。农业生产者,包罗从事农业生产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农产物,是指低级农产物,详细规模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问题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物详细是指哪类情形?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物”,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元和小我私家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物。(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问题二:对切合免税条件的单元和小我私家销售的外购农业产物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物是否仍然可以免税?答:对切合免税条件的单元和小我私家销售的外购农业产物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物,不属于免税的规模,应当根据划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根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物免税的划定执行,应当根据划定的税率征税。

(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问题三:农业产物征税规模主要包罗哪些?农业产物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工业生产的种种植物、动物的低级产物。农业产物的征税规模包罗:1.植物类:包罗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种种植物的低级产物。详细征税规模为:(1)粮食(2)蔬菜(3)烟叶(4)茶叶(5)园艺植物(6)药用植物(7)油料植物(8)纤维植物(9)糖料植物(10)林业产物(11)其他植物2、动物类:包罗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种种动物的低级产物。

详细征税规模为:(1)水产物(2)畜牧产物(3)动物皮张(4)动物毛绒(5)其他动物组织(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问题四: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是否需要自产农业低级产物?答:对于农民小我私家根据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置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朴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淆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低级产物,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收购坯具的竹器企业可以凭开具的农产物收购凭证盘算进项税额抵扣。

(政策依据:《关于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6号) 二、对农民专业互助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物,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物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互助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一)对农民专业互助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物,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物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互助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物,可按9%或10%的扣除率盘算进项税额。〔凭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革新有关政策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通告2019年第39号:纳税人购进农产物,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物,根据10%的扣除率盘算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互助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互助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物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条约,免征印花税。

问题五:农民专业互助社详细指什么组织?答:农民专业互助社,是指依照划定设立和挂号的农民专业互助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互助社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民专业互助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谋划基础上,农产物的生产谋划者或者农业生产谋划服务的提供者、使用者,自愿团结、民主治理的相助性经济组织。

三、“公司+农户”谋划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接纳“公司+农户”谋划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8号)现就纳税人接纳“公司+农户”谋划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通告如下:现在,一些纳税人接纳“公司+农户”谋划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物,应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划定免征增值税。本通告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划定的农业产物。问题六: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公司+农户”谋划模式销售畜禽详细是指什么谋划模式?答:“公司+农户”谋划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条约,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制品后交付公司接纳,公司将接纳的制品畜禽用于销售。

四、切合划定的谋划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0年第17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谋划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物,应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划定免征增值税。一、制种企业使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举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二、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问题七:制种企业销售种子切合什么条件免征增值税?答:一是制种企业使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举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二是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上述两种防范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物,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划定免征增值税。

五、国家税务总局12366涉农税收政策问答精选(一)农业生产者外购树苗用于销售是否应缴纳增值税?答: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物免征增值税。凭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划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物”,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元和小我私家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物;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物,以及单元和小我私家外购农业产物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物,则不属于免税规模,应当根据划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而树苗就属于《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所列植物类中的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枚举植物以外的其他种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划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并没有区分自产与外购。

因此,仍应遵循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划定,自产树苗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而外购树苗中属于种苗的免征增值税,不属于种苗的应该缴纳增值税。(二)谋划花卉如何纳税?答:凭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划定,花卉作为植物的一种,属于农业产物的规模。

如果花卉是从其他花卉批发商处购进的,其进项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如果是从花农那里直接购进的,其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为买价乘以13%。当月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数。

(三)销售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开发票是否免缴增值税?答:凭据《农业产物征税规模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划定,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不属于农产物,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应按划定缴纳税款。(四)农民小我私家手工体例竹器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答: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6号)划定,对于农民小我私家根据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置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朴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淆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低级品,农民销售小我私家手工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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